[摘要] 新京报邀请三位农村专家于建嵘、郑风田和李昌平,详细剖析诸多违规现象的深层根源。专家形成一致观点,问题不在政策本身。他们分别认为,财政体制缺陷不能保证地方政府为民服务、宅基地财产权的不明确、宅基地未能按市场化流转等问题的存在,最后导致农民土地权益被剥夺。
在“以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自身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而在“依法抗争”中,更多地以立法者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
新京报:在土地维权中,农民的主要诉求是什么?
土地制度侵蚀民权
新京报:但城镇化是必然趋势,如何在城镇化与农民利益之间,达到一个平衡呢?
于建嵘:执政者和专家学者,都在寻找农民失地、失业问题的解决方案。
主要措施有两个方面,就是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征地管理,严格控制征地规模,禁止随意修改规划。第二是改进补偿方式,增加补偿,妥善安排好农民生计等。
这两个方案也存在问题。
新京报:什么问题?
于建嵘:这些措施,没有认识清农村土地制度中存在着政府的行政权力强制侵蚀民权,这一本质性问题。如果不限制某些官员在征地时拥有的无限权力,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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