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京报邀请三位农村专家于建嵘、郑风田和李昌平,详细剖析诸多违规现象的深层根源。专家形成一致观点,问题不在政策本身。他们分别认为,财政体制缺陷不能保证地方政府为民服务、宅基地财产权的不明确、宅基地未能按市场化流转等问题的存在,最后导致农民土地权益被剥夺。
因土地产生的还有其他纠纷,但主要还是因征地和占地引发。
新京报:土地纠纷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而且土地问题涉及巨额经济利益,也就决定土地争议,更具有对抗性和持久性。
沿海地区纠纷突出
新京报:土地问题这个新的焦点,有什么特征?
于建嵘:我在社科院就此做过专题研究,是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和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课题组联合做的。
首先是,冲突的当事方和以前不一样了。以控告方来说,在抗税的时候,没有一个村级组织参加抗争,都是农民自发进行抗争。现在,村民联名仍然是最为主要的形式,不过一些村级组织已成为了重要的控告方。
这主要是由于一些非法征地等争议中,有的村级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表现一致,村级组织有可能成为维权主体。
新京报:那被控告的一方呢?
于建嵘:也有很大变化,在农民税费争议中,被告方主要集中在乡村两级组织。其中乡镇政府是最主要的被告,市县很少成为被告主体。但在土地问题上,农民的控告对象已到了县、市、省,甚至到了国土资源部。这是过去没有的。
新京报:据你们的调查,哪些地方的土地纠纷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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