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一:土地不再无偿划拨 超容积率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我国将逐步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土地资源配置的最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提高土地供应和调控能力。
所谓土地供应双轨制,简单说就是通过两种方式完成土地供应:一是政府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使用单位;一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偿出让国有土地,目前主要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出让土地。
甘藏春说,目前我国土地资源配置的非市场程度依然很高。经过近30年的改革创新实践,城市国有土地基本实现了有偿、有限期、有流转的使用制度,但目前国有土地供应仍然保留着双轨制。
甘藏春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最终将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下一步,按照资源市场配置的基本原则,缩小划拨地范围,扩大有偿使用覆盖面,最终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除军事、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可以继续划拨使用外,其他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国土部:土地不在无偿划拨 供应双轨制将取消】
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市国土局、市规划局近日联合出台《常州市市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调整补缴出让金实施意见》(常国土资发【2011】66号文),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市区经营性用地超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工作,以有效遏制开发企业随意改变容积率,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房地产企业通过市场公开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为追求利益化,往往会以各种形式及理由改变出让时约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特别是改变容积率,调整地块允许建造建筑面积。但由于容积率管理涉及规划、国土等多个部门,可能存在人为自由裁量情况,导致补交出让金情况不够统一,形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和廉政风险隐患。
意见结合《常州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容积率调整管理办法》(常国土资发【2010】204号)及《常州市市区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规划核实管理办法》(常政发【2008】100号)两文件规定,对容积率调整的确定方法、操作程序、楼面地价、评估基准日及评估方法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对各种不同情况的超容积率提出了不同的处置意见。 【常州国土局、规划局:超容积率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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