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央行松绑二套房首付,由原来的低6成降至低4成,在收紧了近5年后,二套房首付比例降回2010年水平。这并不是今年唯一一次关于购房首付的调整,记者整理发现,今年以来,在省城购买首套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时的首付比例均有所降低。
历年房贷政策变化一览
●2010年4月15日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年4月17日
国务院: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年11月3日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3日再次发出通知,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至五成。
●2011年1月27日
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要求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2014年9月29日
央行: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购买第二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015年3月30日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用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降至20%;二套房首付降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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