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123名人大代表在4个议案中提出,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存在一些缺陷,如商品房预售制度不完善、监管存在漏洞等,导致土地和房屋价格上涨过快,购房者利益受损等后果,影响社会稳定。建议尽快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强化对房地产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督……
事实并非如此。房企公布的亮丽销售业绩,还是难掩调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已经公布三季报的56家A股房企经营性现金流量净值为-521.83亿元,而去年同期达到392.93亿元,大幅下滑233%。
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销售业绩亮丽下,开发商还不惜高成本借道海外、房产信托等渠道进行融资。
高“收入”高“消费”
无论是房企公布的业绩还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均明确指向:前三季度开发商的销售业绩非常漂亮。很多业内人士曾认为2009年的销售业绩是“不可逾越的天量”,今年却继续显露出超越的势头。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上市房企,多数已完成了全年销售计划的九成以上,而今年的销售计划,是比去年有所增加的。
开发商的楼卖得好,在“消费”方面也不含糊。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290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6%,土地购置费7111亿元,增长83.7%。在9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3392万平方米,增长20.3%,土地购置费1094亿元,增长80.1%。
广东房企同样不含糊,前三季度,广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315.18万平方米,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土地购置费399.45亿元,增长86.9%,增幅分别比一季度和上年同期提高56.2个和129个百分点。
资金链趋紧是主流
高收入、高消费,本身就蕴藏一定的风险。更何况,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金主要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国内贷款和预售款。在国内信贷收紧,上市房企的增发、发行融资券等也一一被打压的情况下,单靠销售回款支撑房企运转,会面临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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