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底才交付的房屋,春节刚过便有读者投诉:部分业主侵占了公共楼道,这种行为算不算违建,要不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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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道内私占公共空间,进行违章搭建,不仅损害了相邻业主的利益,更带来安全隐患,此举既违法也不道德。这种行为,为何总得不到有效遏制呢?是法律空白,还是缺乏监管?答案显而易见。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55条规定,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毫无疑问,违章搭建当事人依法应受到处罚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事与愿违,因管理缺位、处理不力,助长了违章搭建、乱占公共空间的违法行为,这与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不力甚至无人执法不无关系。
我们无意追究哪个部门的失职,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因执法处理范围和权限存在争议就放任违建。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沟通、相互配合,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对违建当事人加强宣传和教育,严格贯彻城市规划建设法规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引导小区业主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爱护小区生活环境。如违建者执迷不悟,则要果断采取行政处罚手段予以查处,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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