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即将进行房屋拆迁,范围包括钢材市场地块,具体范围见公示。拆迁补偿方案请参考现场公示。如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因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的需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钢材市场地块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东至雕庄路,南至新运河,西至青洋路,北至离宫路。征收启动日期即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部门为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单位为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拆迁补偿方案详见现场公示。如对此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