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房价上涨,房主肆意加价、甚至毁约的例子并不少见,但是一切得要按合同条款办事,否则则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轻则赔偿,重则被判刑。这不,在溧阳,一位拆迁安置房房主嫌房子卖 了,不惜毁约,一房两卖,骗取上百万元,结果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到溧阳市人民法院。
由于房价上涨,房主肆意加价、甚至毁约的例子并不少见,但是一切得要按合同条款办事,否则则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轻则赔偿,重则被判刑。这不,在溧阳,一位拆迁安置房房主嫌房子卖 了,不惜毁约,一房两卖,骗取上百万元,结果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到溧阳市人民法院。
今年60岁的何某,溧阳人,2012年下半年,在溧阳燕阳嘉苑,拆迁安置到一套房子。因为赌博欠了不少债,何某便想将房子卖掉还债,很快与买家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收取了40万元房款。但是,到了2013年6月房子交付时,何某却不想交给买家张某了。因为那时房价涨了。
为偿还个人债务,于是,何某动起了歪脑筋,隐瞒已将房屋卖给张某的事实,通过房产中介,于2013年7月,以73万元的价格,又将房子卖给了被害人朱女士。而朱女士家庭贫困,因为自己的丈夫常年患病,她自己住在乡下。她想在城里就近买一套房子,能够方便自己的丈夫随时看病,跟亲友借了40万元的债务。
朱女士咬牙买了何某的房后,一直没有与何某办好过户手续。而何某却换手机号,玩起了失踪。等朱女士来到何某卖的房子时,竟然发现房子已被法院贴了封条。原来迟迟拿不到房子的 个买主张某已经到法院对何某提起了诉讼,房子被法院查封。
日前(7/3),被告人何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到溧阳市人民法院。公诉人建议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到十二年,并处罚金。
据介绍,一房多卖的现象,在二手房和拆迁安置房市场上并不少见。为了追求利益大化,在房价高涨的时候,售房人可能会选择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毁约一房多卖。为了避免损失,法院也给市民提出了建议:要尽快办好公证以及房屋的过户交易手续,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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