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各级法院本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昨天是立案登记制实行后第一个工作日,截至下午4点,我市两级法院累计立案604件,而原来一天立案量通常在300件左右,昨天增长了90%多。
8年起诉不立案昨天10就立成
立案登记制首日我市立案量增长90%多
两级法院采取措施,应对立案猛增局面
各级法院本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昨天是立案登记制实行后个工作日,截至下午4点,我市两级法院累计立案604件,而原来一天立案量通常在300件左右,昨天增长了90%多。
案件数量增幅为何如此大,这又将给我市两级法院带来哪些影响,法院将如何应对?记者昨天就此进行了采访。
立案登记制带来哪些变化?
所谓立案登记制,就是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接到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时,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在具体程序上,“之前实施立案审查制度时,我们主要工作是对起诉要件进行实质审查,例如,民事诉讼主体是否适格、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但是,现在主要是进行形式审查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力可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天宁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家瑞告诉记者。
市民季某是昨天天宁法院立案庭接待的个当事人,她因保险合同纠纷大约8年前开始起诉常州某单位,每次法院都告知不能立案。昨天,她从法院接收材料到离开只花了10几时间。
王家瑞说,即使终不予立案也会发出一个书面裁定,“裁定书上还要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当事人拿到裁定书后不服的,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而以往不予立案,法院只会口头通知当事人或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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