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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南洋广场钢结构建筑对外出租 是否属违建?

常州日报  2017-05-26 10:28

[摘要] 去年12月9日,本报曾报道了武进区湖塘312路公交回车场附近,有人违章搭建两间钢结构建筑。城管部门当时表示,商场方面拿不出建设的合法手续,并承诺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前不会继续施工。但近日,又有网友发帖,称这两间钢结构建筑已经建成,并对外出租了。当事方南洋广场究竟有没有合法手续?房子能否对外出租?

去年12月9日,本报曾报道了武进区湖塘312路公交回车场附近,有人违章搭建两间钢结构建筑。城管部门当时表示,商场方面拿不出建设的合法手续,并承诺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前不会继续施工。但近日,又有网友发帖,称这两间钢结构建筑已经建成,并对外出租了。当事方南洋广场究竟有没有合法手续?房子能否对外出租?昨天,记者再次赶到现场调查。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湖塘南洋广场,发现这两间钢结构建筑已全部装修完毕,其中一间已在营业,经营的是冰淇淋和果汁。记者进入店内,询问店铺负责人得知,这两间建筑都被他租了下来,租金每间每年7万元。该店主称,在这两间边上还要再建几间同类建筑,也都用于出租。

在钢结构店铺对面,记者咨询了一家小店店主。“广场人脉很广,不然怎么可能凭空建店面?据说手续都批到了,有点不可思议。那里的市口多好,我们这里一间铺子年租金三四万元。听说还要建五六间,一年轻轻松松五六十万元租金呀。”该店主不无羡慕地说。

昨天中午,记者再次来到武进高新区北区城管中队了解情况。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间钢结构建筑确实已经办到了相关手续。随后,他拿出两张批文的复印件。记者看到,此复印件并非审批手续,而是南洋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的《关于提升南洋商贸广场0元/平方米[武进]南洋商贸广场0套在售服务档次与市场功能增设临时设施的申请报告》,两份报告内容一样,其中第二款提及要建设长22米的6至7间临时管理用房,用于幼儿园接送幼儿的车辆及人员使用。记者看到,两份报告都加盖了相关部门的公章,一份是常州市规划局武进分局,另一份是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对于这两份报告并非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问题,该城管中队指导员表示,相关上级部门同意了这份报告,至于该单位有没有批到其他手续,中队还不清楚,他们会督促建设方暂时不要继续搭建后面的钢结构建筑。

至于所谓的“审批手续”上规定建“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及人员临时管理用房”被出租的问题,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只是查处违建,至于管理用房被出租,城管部门无权过问。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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