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租房年审工作从4月11日已正式启动。公租房保障合同在2016年6月30日(含)之前截止的公租房在保家庭,为2016年上半年年审的对象。

  根据《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复核方式的通知》,从今年起,我市市区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年审方式作出调整,我市市区将充分借助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采取定期比对、信息筛选和申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从原先的全面现场普查的年审方式,逐步转变为有重点、有针对的部分现场核实方式。

  对于哪些在保家庭属于调整范围内的适用对象、调整期间在保家庭需要如何进行年审复核、在保家庭有哪些相关义务等问题,市住房保障中心已经为在保家庭拟定了一份《公共租赁房保障家庭复核工作告知书》,在保家庭可以根据这份告知书来执行。

  根据在保家庭在过去一年中的不同情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申报方式。

  一是未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且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仅需前往受理窗口填写一份承诺书。

  二是发生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变化但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在保家庭需要前往窗口诚信申报,提供变更材料。

  三是不符合当前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年审家庭,应前往窗口诚信申报,主动退保。

  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公租房年审时需携带的资料包括年审家庭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低保证、特困证),有变更的年审家庭还需携带相关变更材料。

  需要办理年审的家庭,请前往年审家庭中主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对应的街道或镇政府窗口,具体可登录常州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网站(//fgj.changzhou.gov.cn/)“住房保障在线服务”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