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价格一直是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自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在政府定价的制度下,药物价格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一些常用药都能在层医疗机构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到。
药品价格一直是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自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在政府定价的制度下,药物价格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一些常用药都能在层医疗机构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家住前黄李家塘的李祖兴,今年已经90岁了,由于早年就患上了失眠症,因此每晚都要靠一种叫艾司唑仑片的安眠药来助眠,平时他都是到前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配的,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大爷发现,前黄卫生院这种药的价格要比其他地方卫生院贵。“礼嘉(卫生院)有一次去的,去了才知道有区别,他们说是两块一,我说前黄要两块六的,为什么相差这么多?”
同一种药物,同样是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为什么价格会有差异呢?前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释说,艾司唑仑片属于精神类药物,并不在基本药物目录里,因此并不是在政府平台进行采购的,他们医院是通过其他医药公司进货的,而公司给他们开具的发票,就写明了进货价和建议零售价。“精神药品允许我们有差价。就是按照公司开给我们的零售价执行的,(通过物价的批准了吗?)这个不需要物价批准。”
常州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副处长王谦针对反映的情况调查后得知:“我们下午请武进(物价)局,去前黄医院查了一下,他的进价是两块一,他是按照两块六来销售的,按照我们省的价格管理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应该是执行零差率销售的。零差率就是比如说我两块一进的,只能按照两块一卖。”
常州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明确表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常州实行了四年多了,这样的规定基层医疗机构都应该明白,对于前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样的做法,他们将立即进行处理。“我们会对前黄医院,包括很多基层卫生医院,执行零差率的情况,进行一个统一的检查,看看还有没有类似的情况。”
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吃点起药”,是新医改首要宗旨。有了制度和规定,就要严格执行,希望所有的基层医疗机构能加强自律,让利于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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