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制定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向符合条件的三类企业发放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旨在鼓励企业在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日前,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制定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向符合条件的三类企业发放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旨在鼓励企业在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政策规定,全市范围内凡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积极稳定就业岗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三类企业,均可按其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按年度测算)给予稳岗补贴,补贴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符合条件的三类企业为:
1、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并已办理相应工商登记或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
2、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指被省政府列入化解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和船舶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的企业。
3、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被省政府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
除了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外,市人社部门还将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机制,将企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为他们及时提供就业帮扶、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此项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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