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9日上午,市民殷先生向武进新闻网反映,称他与家人在王新华家乡菜馆新天地店吃饭向店方索要发票时被拒,“服务员就说我们是团购用餐不提供发票,这不是有意偷税漏税吗?”
4月19日上午,市民殷先生向武进新闻网反映,称他与家人在王新华家乡菜馆新天地店吃饭向店方索要发票时被拒,“服务员就说我们是团购用餐不提供发票,这不是有意偷税漏税吗?”
殷先生说,4月18日他打算和家人一起聚个餐,听说王新华家乡菜馆特色菜品很不错,团购网上还有该菜馆的100元代金券75折出售,由于每桌仅限使用3张代金券,殷先生就在团购网上买了3张100元代金券,共计支付225元。
晚上6点,他和家人一起到王新华家乡菜馆用餐,结账时,殷先生被告知共消费了480元,他将从团购网上购买的代金券密码告诉服务员,再支付了180元现金。然而,当殷先生要求店方开发票时,却被告知因为殷先生是团购消费,所以无法给殷先生提供发票。
殷先生表示无需480元金额的发票,仅需殷先生支付的405元现金发票时,店方服务员仍拒绝殷先生的要求,“405元现金是我自己掏腰包付的钱,店方凭什么不给我提供发票?”
王新华家乡菜馆武进店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殷先生是购买代金券消费,所以店方就不提供发票。对于殷先生称希望店方提供他实际支出的现金金额发票时,工作人员则回复殷先生享受了团购的折扣,“一旦享受折扣,店方都不会开具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消费者消费后,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消费者通过团购网中介,终中介把钱给了商家,商家就应该按照消费者支付的实际金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殷先生说他自己也是从事会计这一职业,王新华家乡菜馆打折就不开发票这一说法他不能接受,他将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映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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