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9日上午,市民潘女士向本报反映:因为办理小额贷款需要,她到武进区住建局档案馆调取私宅的相关权证,并要对方出具一张房屋登记簿,结果,薄薄一张A4纸居然收了她100元,而且还只给一张收据。潘女士想不通,一纸证明索价百元,希望媒体介入调查。
3月29日上午,市民潘女士向本报反映:因为办理小额贷款需要,她到武进区住建局档案馆调取私宅的相关权证,并要对方出具一张房屋登记簿,结果,薄薄一张A4纸居然收了她100元,而且还只给一张收据。潘女士想不通,一纸证明索价百元,希望媒体介入调查。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武进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处,档案室汤主任接受了采访。据她介绍,近两年来档案馆查档的市民不少,有的是因为孩子入学需要,有的是因为贷款、买车需要,其中大部分都需要档案馆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至于没有发票是因为,这类收费根据常州市统一规定都只出具非税收据,也就是《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入全部进入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至于收费,汤主任拿出了一份省物价局制证、武进区发改局发证的《收费许可证》(副本),其中明确档案材料(产权产籍)证明费的收费标准为:个人每份50—100元,单位每份200—400元。至于按100元收费,汤主任的解释是:武进区查阅档案资料是免费的,而按照《收费许可证》这项服务可收费15—20元。
汤主任称,档案保管的投入其实远大于收费所得,包括基础建设等软硬件投入,因此,这一收费标准其实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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