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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营业税新政出台执行 二手房交易平稳增长

常州地税局  2015-04-02 00:00

[摘要]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相关政策做出了调整。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相关政策做出了调整。通知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同日,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等三部委也联合下发通知,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本轮存量房交易利好政策“组合拳”的出台,偏向支持自住及合理改善型的住房需求,受到市场各方普遍欢迎,预计将极大地提振市场信心,降低购房者的整体税负和其他费用,推动更多满足减免税条件的存量住房入市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

2015年3月31日新政执行首日,房产市场办税大厅业务量平稳增长,未见较大增幅。符合新政策营业税减免条件的已满2年、未满5年的存量住房共有8套(市区)交易过户,为纳税人合计节省税款24万余元(市区)。全天办理二手房交易户数:市区70户(其中普通住房64户),武进10户;金坛11户;溧阳12户;存量房交易仍以符合政策调整前免税条件的、已满5年的普通住房为主,市场各方整体仍处于观望状态。同时,有关此次政策调整的业务咨询量明显增加,全天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接到相关咨询70多条,办税大厅也陆续有购房者、房产中介前来询问有关情况。据了解,广大纳税人普遍对此次政策调整持积极态度,表示将会借助此次政策调整这一利好时机,推动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存量住房入市交易。预计下月开始,已满2年、未满5年的存量房交易将显著增多,房产市场办税大厅业务量会有大幅增长。

针对此次营业税新政的出台,常州地税将继续秉承全心全意服务于纳税人的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存量住房交易增长的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咨询解释工作,确保新政策顺利执行,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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