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力度。3月26号,我市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溧阳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力度。3月26号,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溧阳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
26号,溧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该庭将集中审理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包括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等等老百姓比较关心的、比较常见的案件。
在这之前,溧阳法院就积极筹备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并审结了多起破环环境的刑事案件。去年,江苏巨邦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蒋志荣等七人,擅自将企业2000多吨废水,直接倾倒在河道中,严重污染水质,并险些流入太湖。溧阳法院依照刑法,将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河流、空气流动性等生态环境系统的特点,环资审判庭实行跨行政区划的管辖,审理溧阳、金坛两地范围内的资源环境类案件。在量刑上,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的起刑点为一年,而对判处缓刑的,将禁止当事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有关的活动,并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环境恢复责任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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