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维权"利器":新《处罚办法》15日起正式施行

常州新闻  2015-03-15 08:26

[摘要] 长期以来,网络购物一直缺少具体的管理条例来规范,将于明天(3月15号)正式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针对网购等非现场购物的维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长期以来,网络购物一直缺少具体的管理条例来规范,将于明天(3月15号)正式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针对网购等非现场购物的维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也就是网购后悔权,是新《消法》大亮点之一。去年年底,市民张先生在网上花了9块9购买了一个枕头,收货时却发现跟图片中展示的不一样。

本月即将实施的《处罚办法》明确,采用网络、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如果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十五天后不办理退货手续,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

市民朱女士花费1000元,在我市一家美容美发连锁机构办理了一张可享受五折优惠的会员卡,没想到再次充值的时候,却遭遇了不愉快。“说我这个五折会员一定要低起充3000块,为什么一定要充这么多钱呢,我觉得就是一个非常霸王的条款,办卡的时候没有跟我说一定要续充多少钱。”

这几年,消费者屡屡为遭遇各类“霸王条款”而头疼不已,不过以往管理部门对“霸王条款”的规定并不明确。新出台的《处罚办法》将各类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细化,今后,对于这些“霸王条款”,将以合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处罚办法》中还有其它不少亮点,例如,预付卡纠纷如商家理亏需付利息、企业泄露消费者信息将被处罚。律师刘鼐峰说,“(《处罚办法》)是给经营者一个非常明确的(界定),法律不允许进行哪些行为,对消费者来说,操作性更强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常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