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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稻葵:今年有望出台的房地产税法宜粗不宜细

中国新闻网  2015-03-05 00:00

[摘要] 对于今年有望推出的房地产税,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4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房地产税应被定位为“超级物业费”,并明确为地方税种,而不能在中央搞一刀切。

对于今年有望推出房地产税,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4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房地产税应被定位为“超级物业费”,并明确为地方税种,而不能在中央搞一刀切。

对此,李稻葵解释说,房地产税征收对象千差万别,各个地方的经济情况也完全不同,因此一定要因地制宜。“我呼吁把房地产税定义为物业税,作为推论,今年有望出台的房地产税法宜粗不宜细,由中央定一个原则,让地方去细化。”

至于房地产税征收比例,李稻葵强调,这并没有固定答案。对此,他告诉记者,在经济发达地区,房地产业发展比较成熟,提供的服务也比较健全,因此可以适当提高房地产税的征收比例。而在增长型城市中,由于房地产业还未稳定下来,过早征收房地产税就有可能会影响到城市的正常发展。

那么,房地产税的推出是否有可能抑制房价上涨?李稻葵坦言,这种可能微乎其微。“不能指望房地产税抑制房价的上涨,这是天方夜谭,不可能的。”他指出,在中国房地产业为红火的时候,房价年上涨的比例远远超过房地产税的征收比例。“要让1%甚至以下的房地产税去抑制房价上涨,这是不切合实际的。”他说。

李稻葵认为,房地产税实际上是一个地方政府和业主之间良性互动的公共管理机制。“例如业主买了一个房子,如果小区治安很乱,路也没有修好,这个房子价格上得去吗?肯定上不去,如果地方政府收了一定房地产税,拿这个钱真正用于改善周边环境,房价就会上去,这样一来业主也会高兴。”

李稻葵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的功能非常精准,但也比较有限,因此外界切勿赋予它过多期望。“一个工具只有一个工具的作用,如果定位太多,就容易走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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