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窗见绿、出门见花”,这是常州不少居民小区绿化现状的真实写照。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如果想要修剪、移栽、甚至认养绿化,同样要遵守一定的规范。
“推窗见绿、出门见花”,这是常州不少居民小区绿化现状的真实写照。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如果想要修剪、移栽、甚至认养绿化,同样要遵守一定的规范。
绿化新规鼓励居民“认养”绿地
新北区兰翔社区是一个居民自治管理的老小区,由于无法承担高额的绿化养护费用,原先整体绿化率不到20%。多年前,老党员王学安搬来54幢,看着楼前的空地被堆满了建筑垃圾,觉得太可惜。于是,老人将这块地方整理后栽下花苗,并精心养护,如今,在这块绿地上,菊花、月季、茶梅一年四季次第开放。
渐渐地,王学安老人种花的“地盘”越来越大,很多热心居民也加入到他的行列中,社区还专门在各处绿地里竖起了认养牌,小区环境日益得到提升。兰翔社区物业自治管理处秦伟国说:“靠我们物管来种这个花,也不现实,有居民愿意领养这块地,喜欢什么花种什么花,我们平时只要来打打草,喷喷药水,让居民有一个好的环境。”
尽管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但王学安老人也有困惑:在小区里种花是不是符合相关规定?今年,市园林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居住区绿化调整管理实施意见》,鼓励居民以出资出劳的方式,对小区局部绿化进行改造调整或养护管理。《意见》对绿化代管的申请、审核流程进行了明确,同时还规定在这一过程中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改变共有性质。
集中修剪绿化需审批
近年来,我市部分小区里,居民之间因为绿化修剪、绿化移栽而产生的矛盾也屡有发生,新出台的《居住区绿化调整管理实施意见》对此也进行了界定。每年到了冬天,经常会有小区居民要求对住房前后的高大乔木进行修剪。河海街道兰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蒋恺说:“一楼二楼的居民有时候也会反映,说我们的光被遮掉了,我们社区也会收集他们的意见,我们也不能贸然去把树木砍掉,要跟整幢楼的居民去商量这件事。”
对于小区内这部分绿化的处理,居民往往意见不统一,有人说影响到自家的采光通风,也有人说不能毁坏绿化,这让社区也很难办。新出台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小区管理单位要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安排绿化管养技术人员每年进行生长期和休眠期日常修剪,如果需要对超过10棵乔木进行高强度集中修剪、移植、砍伐,需要向辖区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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