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俊是我市一家汽车4S店的业务员,因为经常帮助消费者申报车购税,所以这几天一直在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颁布的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王俊是我市一家汽车4S店的业务员,因为经常帮助消费者申报车购税,所以这几天一直在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颁布的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据悉,该新政将于2月1日起施行,而让王俊为关心的是,新办法与原规定相比,除依据原有的“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还增加了“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作为车购税征收的重要核定依据。
为避免发票票面价格低于实际价格时出现偷逃税行为,国家规定了机动车低计税价格,在车辆购置税征收环节进行指导。当发票票面价高于低计税价格时,车辆购置税按发票票面价来计算;如果发票票面价等于或低于低计税价格时,车辆购置税按低计税价计算。
王俊打了个比方:以4S店一辆报价20万左右的车子为例,按以往征收办法,税务部门会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核定一个低计税价格,考虑到经销商的利润空间,汽车生产商提供给税务部门的价格信息一般会略低于4S店的报价,假设在19.2万元左右,那么,车购税的低计税价就以19.2万元进行核定。如成交价在20万元,那么消费者将按20万元的实际价格缴税;如成交价低于19.2万元,则缴税时依旧按照19.2万元进行缴纳。
这次的新办法中,增加了以“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作为车购税征收的重要核定依据,这是否意味着,今后买车时价格越低,缴纳的税就越少?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本身并不是一个税收优惠政策,而是一个完善税务机关工作流程,及时地确定车辆低计税价格的一个环节,不能说由于这个政策导致了消费者买车的时候少交税了。
我市国税车购税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增加了“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不意味着今后销售商开具发票价格越低,消费者缴税就越少,“如果发票上的价格明显偏低,很容易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得到的信息是,低计税价格的核定,将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进行核定,在我省的落地情况还要等省内细则出台。
据悉,新办法中还明确了纳税人申请退税的几种情形,并对纳税期限进行了完善。常州国税车购税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也在紧密关注省内细则的出台,这期间市民如对此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985893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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