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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玉龙路上一养鸡厂成"拦路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新闻广场  2013-11-20 09:09

[摘要] 2004年7月份开工建设的常州玉龙路,目前很多路段已相继建成通车,大大方便了市民的出行,现在就剩新闸段和新桥段还在施工。施工方施工到新桥镇茶庵村吴家坝,就开始犯难了,因为出现了“拦路虎”,工程进度怎么也不上去。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2004年7月份开工建设的常州玉龙路,目前很多路段已相继建成通车,大大方便了市民的出行,现在就剩新闸段和新桥段还在施工。施工方施工到新桥镇茶庵村吴家坝,就开始犯难了,因为出现了“拦路虎”,工程进度怎么也不上去。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19日下午,在新北区新桥镇茶庵村吴家坝施工现场,挖掘机在清理路基,施工人员不多,路基清理到一个池塘就打住了,池塘对岸是一排建筑。

玉龙路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徐志良告诉记者:“这一段一点点,开工不成功,要走那个地方绕过去,那个拆掉我们就好一下子开过去,5米的标准,我们都要清掉填土,我们这一段不好清过去。”

按照这位管理人员的说法,玉龙路要经过池塘对岸的一个养鸡厂,涉及到的面积并不是很多,但是养鸡厂的主人,就是不愿意拆掉涉及修路的房子。徐志良告诉记者:“我们这段建好了只好停,影响我们整个工程的,不拆我们只好停工,我们只建了一条(玉龙路为南北双向),没办法啊这个事情。”

玉龙路是我市城市总体规划骨架路网“城市主干道”之一,这条公路是连接城市南北区域和过江通道的主要道路。大马路修到自己门口,按理说,村民都应该支持,而这个养鸡厂主人为何不愿拆除公路经过的房子,给工程进度提速呢?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养鸡厂的主人,茶庵村村民吴一民。吴一民表示:“政府部门评估不到位,价格评估太低了,他是按照2003年的标准评估,我是要2013年的评估。”

说白了,就是吴一民和政府部门在赔偿价格上谈不拢,双方各有标准,各不让步,修公路所要的地也就一直腾不出来。施工方也表示,目前这种情况,工程进度赶不上,耗在那,浪费人力物力。

新北区新桥镇茶庵村村民赵雪坤表示:“养鸡厂现在定在这个地方,到明年的现在这个公路还是建不好。”

那么,吴一民的养鸡厂,怎么会建在村里的农田上的呢?有村民跟我们记者反映,吴一民是在得知玉龙路规划要经过他的养鸡厂,他才建房子的,主要是想日后可以获得高额的拆迁赔偿款,明明知道在农田上不能建房子,却明知故犯。现在,除了赔偿谈不拢外,这个养鸡厂还有没有其他的问题呢?

吴一民告诉记者:“我承包下来了13.3亩,后来就开始慢慢办手续,先是村民小组和村委定的承包协议,后来打申请报告,经过我们村、村民小组、乡(镇)政府、农林局、镇长全部批复了,建了这个养鸡厂。”

吴一民说,他是2001年向村委承包的13.3亩土地,用于发展农副业生产,承包协议定的承包期限是28年,到2028年。

新北区新桥镇茶庵村村党支部书记蒋明皋介绍:“他这个养鸡厂大概建于2003年左右,按照当时的情况,农村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在当时的情况下政府是扶持的,可以搭建一些临时的建筑,养点鸡养点鸭。”

可村民们却说,吴一民不是按照规定搭建临时建筑,而是直接在农田上建房子。

新北区新桥镇茶庵村村民小组长吴琪文告诉记者:“当时承包给他,也不允许他建这个房子,只准搭大棚,后来他就搞了2套房子,村民没怎么说他,后来等说玉龙路要做了,他13亩多地刚好在玉龙路中间,后来他就开始慢慢建房子,村民、村委会也反对,也举报过,城管也来过的,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村民赵雪坤告诉记者:“搭了鸡舍不说他,养鸡就一直养鸡嘛,又出租给别人造厂。”

村民说,其实吴一民是借着开办养鸡厂的名义,向村委承包土地,后来盖了养鸡舍,养了一段时间就不养了,就把鸡舍租出去金,曾经有一段时间租给一个化工厂,附近村民意见很大,就向上级政府反映,后化工厂搬离。那现在这个所谓的“养鸡厂”在干什么呢?记者实地走访时看到,这个“养鸡厂”有三排建筑,都是砖瓦架构。

吴一民说没见过城管,可村民却向记者反映,说城管来拆过吴一民的“养鸡厂”3次,因为这个“养鸡厂”还是个违章建筑,没有审批手续。说到审批手续,吴一民给记者看了2份申请报告,其中一份报告,是关于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大棚占地临时搭建手续,村委会、村民小组、镇政府都在申请报告上盖章,表示情况属实。吴一民的意思是,镇政府都在申请报告上盖章,表明镇里是同意他的申请。

可记者看到,这份申请报告的申请时间是2003年12月份,但是吴一民强调说,他的养鸡厂是在2001承包到土地后就开始盖房子的,陆陆续续,直到2003年全部完工。建好了房子,再提出申请,而建好的房子并非申请的临时大棚。

新北区新桥镇茶庵村村党支部书记蒋明皋介绍:“他那个手续是欠缺的,还没有按照正常的手续办下来,他目前那几栋建筑是在申请范围之内,但是他没有到申请单位报批批准。”

村民赵雪坤表示:“主要是村委和镇政府不来拆,这个对国家有影响的,他房子建起来,玉龙路规划已经下来了,明知故犯。”

目前,新桥镇政府做出的决定是,强制拆除吴一民在村承包地建的违章建筑,吴一民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新桥镇政府分管城管等工作的副镇长也表示,等行政复议结果出来后,将严格按照行政复议结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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