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常州一小区消火栓成摆设无水扑火 物业赔偿4万多

常州日报  2013-07-18 08:51

[摘要] 因消防管道破裂,物业公司关闭了消防总阀,不料4小时后业主家中突发大火,消火栓成了摆设。日前,常州钟楼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物业公司的行为客观上给可能发生的火灾救援造成了一定的隐患,判令其担责15%,赔偿业主40840.2元。

本报讯 因消防管道破裂,物业公司关闭了消防总阀,不料4后业主家中突发大火,消火栓成了摆设。日前,常州钟楼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物业公司的行为客观上给可能发生的火灾救援造成了一定的隐患,判令其担责15%,赔偿业主40840.2元。

市民张某住在青枫公园附近。去年2月7日凌晨1时许,她睡梦中被烟呛醒,见客厅沙发上的电热垫冒出浓烟,立即跑到楼道打开室内消火栓,却发现不出水。这时火势迅速蔓延,她只能干着急,等消防人员赶到,大火已难以控制。之后,她找物业公司理论,得知消防总阀被关闭。

经认定,大火造成张某损失达27万余元。因双方赔偿分歧太大,张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物业公司称,他们关闭总阀事出有因。2月6日晚近10时,因消防管道破裂,他们立即通知了施工单位,但对方当夜没来修理,因担心大量水漫出会淹没地下车库,才将消防总阀关闭。况且,引起火灾的是电热垫,物业的行为与火灾损失之间并无直接必然联系。

法院认可物业公司在发现消防管道破裂后的一系列处置是履行其管理职责,但同时指出他们关闭消防总阀,未向消防部门汇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如果消防部门得知他们关闭消防总阀,会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破裂的管道修好,并限定停水的范围。因此,物业公司“一刀切”的行为,客观上给可能发生的火灾救援造成了一定的隐患,故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常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