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刚经过第一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个税法修正草案公布征集意见 起征点提至3千元
(来源:新京报)
4月25日,人大常委会就刚经过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本月20日-22日召开的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首次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是继2005年、2007年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后,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启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不同于前两次只是就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额进行调整,此次还首次修改了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从最初的月扣除额800元,到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又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正案草案,将扣除额提高到3000元。同时,为体现个人所得税修改的收入分配导向,修改了税率表,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其分别并入税率10%和税率45%两档。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草案维持现行5级税率级次不变,将税率表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做了调整。
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草案时的情况。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永新希望能够对税收制度做一些顶层设计,不要只盯住提高起征点,今后还应进一步出台遗产税、物业税等,综合考虑调整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问题。
■ 委员建议
所有收入应与身份证相连
针对税收征收系统,委员朱永新认为现在不完备,应该做到今后所有的收入都要和身份证号码连起来,所有与身份证相连的各种收入年底国家应该有办法联网进行统计,这个身份证的收入是多少,如房租收入、稿酬等等。有一些给代扣代缴,工资也代扣代缴,但是可能由于分散,加起来以后还没有交足,到年终时应该还有一个机制,根据身份证的总收入做一些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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