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从市场供应量、土地、信贷、税收、规范市场、舆论引导6个方面打出组合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通知》明确指出,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来源:上海证券报)据《重庆晨报》消息,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从市场供应量、土地、信贷、税收、规范市场、舆论引导6个方面打出组合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通知》明确指出,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通知》同时对市民买卖房产时所涉及的个税、契税、营业税的征收标准进行了明确。一年内卖掉自己的住房又新购买住房的情况,将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住房的,契税按1.5%征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契税按3%征收。
关于卖房如何征收营业税,《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高档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的5%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5%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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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晚报)尽管不少人对房产税寄予厚望,希望能“挽狂澜于既倒”。但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房产税并不能解决目前楼市的困境。
王珏林认为,房地产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是房地产税就能解决的,房地产市场要加快法制建设和管理。房地产税只能根据条件成熟后分批推进,成熟一个,批准一个。 (中广)
房产税明年初试点
又讯 房产税或于2011年初试点,目前相关部门在对《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试点包括上海和重庆。从目前确定的思路,房产税将按人均面积为起征点。其中,重庆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而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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