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国银行大幅提升房贷利率 其他银行也将跟进

常州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4-29 09:24

[摘要] 在调整以后,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将上升至5.049%,第二套房则上升至6.534%,第三套房及以上则上升至7.128%。这意味着之前在中行享有7折利率优惠的客户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来时上调利率。

中国银行大幅提升房贷利率 其他银行或跟进

中国银行近日出台了新的房贷细则,宣布提高存量房贷利率,之前房贷的利率优惠向房贷新政看齐。在调整以后,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将上升至5.049%,第二套房则上升至6.534%,第三套房及以上则上升至7.128%。这意味着之前在中行享有7折利率优惠的客户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到来时上调利率。

央行加息的靴子迟迟未落,中国银行突然出刀对存量房贷“加息”。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刀斩下的伤口之深,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存量房贷7折利率退场后,将带来哪些连锁反应?连线经济观察员马光远。

主持人:马先生,早上好。如果以20年期100万元房贷计算,在中国银行的此轮超常规“加息”之后,像刚才导语中提到的三类存量房客户,他们的月供将分别增加约483元、1330元、1686元。您怎么看待这个加息力度,是大还是小?

马光远:按照正常计算的话,我们看到对于二套房贷、三套房贷包括首套房贷,总体加息幅度是相当大的。特别是2008年房贷优惠以后,包括二套、三套在内,利率都享受了7折优惠,所以对于一套来讲,从7折到85折相对还是可以接受一点,但是对于二套、三套甚至三套以上的,如果以前享受7折优惠,现在是1.1倍甚至1.2倍,这个力度相当大。

所以对于二套三套以上的这种存量住房,如果真按照中行的约定,执行新利率政策的话,我们刚才算出来的这个数值是按照100万来算的,如果买大房子,200万、300万以上的,对于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购房者来讲,应该是面临着相当大的还贷的压力。特别是我们看到,现在我们整体利率仍然负利率,如果在二季度、三季度央行加息的话,压力会更加增大。所以对整个拥有二套、三套以上住房的人来讲,如果再加上央行的加息,他们可能会面临对房屋的抛售行为。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与中行约定了“利率优惠期限”的客户,将首当其冲成为中行此轮动刀的对象。已经有评论说了,这是一种过河拆桥的表现,您怎么看?

马光远:应看当时怎么进行的约定。因为按照银行本身对风险的评估来讲,银行可以给你利率优惠,但是这个利率优惠可能会设定一定期限。如果当时7折利率的优惠没有设定期限,就属于合同约定,银行单方面没有权利进行调整;如果当时设定利率优惠在一年或两年后,要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和对客户的风险评估,对利率再进行调整的话,银行就有权利这么做。

所以我认为在目前房地产风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银行对利率优惠政策进行这么一个调整,未见得就是过河拆桥的行为,它有权利对自己的风险进行评估。当然我觉得利率调整的幅度还是应该分情况来看,特别是对于首套房贷,目前能否从7折调控到85折我是有疑义的,我认为目前的情况下对利率优惠仍然应该是有保有压,对于二套、三套以上的,可以进行这样的调整,但是对首套房贷我认为保持7折的优惠可能是目前的选择。

主持人:您认为,中行此番对利率的调整将产生什么样的连锁反应?是否会带动其他银行跟进?

马光远:各个银行根据自己的情况可能会进行一些调整,但是各个银行的情况不一样。在2008年10月27日实行新的利率优惠以后,实际上各大银行都对以前的存量房贷由原先的85折下调到7折。目前的情况下,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在加大,银行本身面临着对风险本身的评估加大,所以我觉得不排除其他银行有跟进的可能。(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行称房贷“被加息”并非一刀切

中行日前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大量存量房贷面临“被加息”,将增加购房人的利息支出,这引起不少客户的担忧。中行有关人士表示,调整并非一刀切,主要针对签署补充协议的那部分客户。法律界人士认为,若贷款合同确有对利率调整方式的约定,那么中行这么做不能算违约。

另外,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工行、建行、农行、招商、民生、华夏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目前未对存量房贷政策做出调整。

被加息”指向“补充协议”

中国银行近日出台了新的房贷细则,宣布提高存量房贷利率。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

经过测算,100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20%缴纳首付,贷款期限为30年,在将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0.85倍之后,支付的利息总额将增加15万多元,每月客户将多支出425元。

对于多出的利息支出引发了“单方面更改优惠幅度是否违约”的质疑。中国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中行对房贷利率做出调整,肯定会依据合同规定来执行。

中行存量贷款利率优惠的调整并不是一刀切。“这次的利率调整主要针对签署补充协议的那部分客户。”中行人士称,当初为了贯彻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的振兴政策,中行对2008年10月27日(含)之前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如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0.85倍、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无不良还款记录且调整当日无,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利率优惠业务。

随后,中行和部分存量房贷客户签署了补充协议,将部分客户的优惠调整至基准利率的7折执行。“当时中行在和部分房贷客户签署的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执行存量贷款基准利率下浮调整的有效期限。即自《补充协议》生效日起执行两年期满。”中行有关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合同约定“贷款人有权根据人行及自身届时颁布的相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具体适用的利率浮动比例及有效期限。”

显然,这次中行的调整“有约在先”。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咨询法律界人士。他们表示,若贷款合同确有对利率调整方式的约定,那么中行这么做不能算违约。

但是在2009年订立的合同中,该行许多地区分行的合同范本中均未涉及或明确对浮动利率下浮30%的水平是可以调整的,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地区分行也都未出台执行细则。这位人士提醒,直接享受房贷7折优惠政策的客户不必恐慌。

从中行在北京地区广泛执行的房贷合同范本上看,中行明确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本合同现行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30%”。

专家表示,各行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均会对浮动利率留有一定的“口子”,根据宏观政策的变动调整房贷政策是很正常的。

上述专家认为,对房贷利率的定价本来就应该交给市场,而非行政性的。各行根据自身经营策略,经股东同意的“打折促销”或是“加息”都无可非议。其实中行想要为存量房贷“加息”也十分困难,利率打折是国家当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而出台的刺激政策之一,现在如果想改变当时在合同中约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的既定优惠幅度,无疑将引发很大非议。(来源:中国证券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常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