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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地产调控放松,你还抱有幻想么?

常州特价租房2018-01-18 10:45:07

进入2018年,「放松调控」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期待真正放松的人们也在翘首以待,准备迎接新一轮的房地产复涨盛宴。

不过,真不能高兴的太早,也不能轻易动摇,最近的这些信息,不是放松的信号!

1月13日,银监会用实际行动给放松房地产调控投了反对票,这就是银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银监会部署的2018年22条重点整治领域“点名”了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乱象:

  • 将整治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


  • 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


  • 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 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


  • 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


  • 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银监会明确的两条工作重点原文:

违反信贷政策。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两高一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特别是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违规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且整改无望的落后企业提供授信或融资;违规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资本金,或向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融资,导致资金滞留或闲置;不尽职审查和管理,导致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等民生领域的贷款被侵占或挪用;人为调整企业标准形态,规避小微企业贷款指标等。

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更重要的是:

银监部门有关人士表示,《通知》的安排抓住了“主要矛盾”,在2017年的“三三四十”系列整治中,几乎所有的违规现象中,都包含了“房地产”这个关键词,且涉事金额不小。

据大连银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凤宇骄分析,2017年涉及房地产的罚单共有109张“涉房”罚单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违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的行为,共有55张;二是违规向个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的行为,共有44张;三是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共有12张。

  • 2017年8月,上海银监局处罚花旗银行1064万元,原因:花旗银行辖下部分分行在发放部分房地产贷款时违反利率规定。


  • 2017年12月,银监会对广发银行罚款7.22亿元(天价罚单),案由涉及以流动资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


  • 2018年1月,地方银监局对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罚款40万元,原因是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金提供理财融资。

此次新规定可不是银监会的突然发力,明了这段时间里他们对房地产干了什么,你会惊讶于这个部委如此高效的执行力。

证监会同步围剿:

去年10月份证监会便开始收紧房地产企业的各种融资渠道,包括境内发债、H股上市融资、私募债、资管项目等,在此情况下,信托几乎成为房地产融资的最重要渠道,《通知》的发布势必进一步压缩房地产的融资渠道。

银监会监管风暴:

  • 2017年11月中旬“一行三会”及外汇局共同颁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资管新规”);


  • 2017年12月22日夜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资管新规对信托业刚性兑付、通道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通道则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细化。更受外界关注的是,《通知》中特别提到:“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票市场、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


  • 1月6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对委托贷款业务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委托贷款业务的定位和各方当事人职责,明确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用途。


  • 2018年1月5日、6日,银监会相继发布关于大额风险暴露、股权管理和委托贷款相关的三份文件,其中对于穿透监管原则的执行和对于通道业务的规范,与前期的资管新规、银信合作通知形成呼应。

截至目前,银监会资管新规、银信业务通知、商业银行贷款新规、整治银行乱象通知等“大招”连发,文件环环相扣,基本实现了对通道业务“全链条”、表内外“全范围”的覆盖,而房地产,是众多监管中的资金大户和重点行业。

正当我们讶异于银监会的执行力的时候,又一部委侧面加持房地产调控: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提供者。

这个消息重磅到修改土地供应制度,在根本制度上做调整。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提及的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主体供应房源,必然需要多主体供应土地,预计未来非房地产企业开发集体土地的政策将会加速试点。

住建部加持:

人民日报喊话:

基本总结出以下几点:

1、中国部分城市对限购政策进行某种程度上的“松绑”,不代表中国楼市调控出现基调转向。

2、部分地方楼市政策调整属于对前期政策中刚性、粗糙部分的适时修正。

3、再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4、中国楼市从严调控的基调不会改变、长效机制建设的步伐不会放慢、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决心不会动摇。

5、这一波调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将“一刀切限购”变为“差别化限购”。二是定向放松以吸引人才。

6、当前部分城市政策调整没有越过“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红线,符合分类调控的要求。

7、中国楼市长期存在房价总体偏高与结构性失衡并存的问题。因此,楼市从严调控、长期调控的基调不会改变。

8、不排除更多城市对楼市政策进行适度微调,但期待全面放松或大幅度放松仍不现实。

9、近期调整楼市政策的城市,基本上不属于涨幅过快的一线和强二线城市。

10、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短期内可以拉动了经济增长并带来财政收入增加,但却推高了实体经济的生产经营成本,反而影响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近期的各种吹风,各种部委调控风暴,土地制度带来的供给侧改革亮点频出...房地产调控是真的放松,还是整个房地产面临巨大的制度改革?

来源:诸葛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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