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细则有所调整,门槛继续降低。据市房管局日前出台的文件,申请对象按照本市规定的户口投靠政策、取得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1年就可申请。
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细则有所调整,门槛继续降低。据市房管局日前出台的文件,申请对象按照本市规定的户口投靠政策、取得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1年就可申请。
市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又研究修订了《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
新修订《实施细则》申请审核认定方面做相应调整和细化。针对将户口迁入本市读书、毕业后留沪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等人群,明确了这类群体的户口年限自按照本市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正式报入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之日起计算。此外,根据原规定中对按照本市户口投靠政策取得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员 (主要是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等)适当照顾的精神,将这类人员的户口年限,从提出申请所在地连续满2年,调整为提出申请所在地连续满1年。
《实施细则》对选房等相关规则也作出了调整。有关部门表示上海将及时的总结申请供应的实践经验,合理调整优化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数量和结构,不断细化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和供应计划,积极平衡供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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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解决保障房资金之渴 新闻晨报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解保障房建设资金之“渴”。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今年上半年中央将出台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而本市也已从多方面着手,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在上海,为协调保障房建设企业融资难题,也已经多管齐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困难。如上海银监局已下发文件,对经房管部门认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行“名单制管理”,优先安排信贷资金。
此外,保险资金已经开始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提供融资,债券融资也有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实施办法,四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申报发型企业债券合计约62亿元,已报至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等候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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