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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仍旧有暴利 业主维权有利降房价

上海金融报   2011-11-22 07:37

[摘要] 针对最近一段时间,上海、南京等地发生的业主因开发商降价而维权事件,11月18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对话》栏目以此为话题展开了辩论。辩论的结果是现场55%的人认为,业主维权不利于降低房地产的价格。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针对最近一段时间,上海、南京等地发生的业主因开发商降价而维权事件,11月18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对话》栏目以此为话题展开了辩论。辩论的结果是现场55%的人认为,业主维权不利于降低房地产的价格。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笔者虽然并不认同业主采取过激的、非理性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也不主张把业主维权提升到作为挤出房地产价格泡沫的一种常规手段,但在目前政府对房地产监管不到位,房地产价格定价缺乏公共选择机制,房地产业透明度不高的前提下,为中国房地产业长期稳定发展计,业主维权也不失为一种有益之举。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分析业主维权的实质。表面上讲,开发商降价,业主觉得自己吃亏,要求开发商给予补偿,而背后的逻辑实际是,在中国房地产业尚未真正出现拐点之前,开发商就能大幅降价,说明其定价太高,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主人(土地是国家的,我们都是国家的主人),要为自家土地上建房付出如此高昂的加工材料费,对房地产开发商获取超额利润实在是想不通。

房地产业到底该不该获取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呢?我们只要分析一下房地产市场的本质属性,就可以很清晰地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房地产市场的基础是土地,土地的特质由其地理位置决定。从理论上讲,每一块土地都是的不可替代的,我们找不到两块完全相同的土地。而且,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从供给多的地方向供应不足的地方移动,以调节供求关系。据此,我们可以认为房地产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房地产也不是一种完全竞争的私人产品。

其次,房地产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不管你富有还是贫穷,虽然不能完全做到“居者有其屋”,但必须“居者有其所”。正如粮食、电力一样,房屋是一种缺乏需求弹性的商品。一个人不能因为价格低,就多吃粮,多用电;反之,不能因为价格高,就少吃粮,少用电,甚至不吃粮,不用电。在中国,如果政府不对电力、粮食价格进行干预管制,这个市场会乱到一个什么程度,大家是可以想象的。

其三,中国土地是国有的,地上的建筑是自己的,房屋是永远搬不走的,房、地作为一个整体是永远不可分的。从这点来看,中国的房地产相比土地产权私有化的西方国家,具有更多的公共品属性。

其四,即使撇开房地产的公共属性,留下完全竞争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竞争性的产品,也不应该长期获得超额利润。房地产业既非垄断行业,也非高科技行业,更非高资产专用性的行业,根据市场经济的定价原则,房地产行业只能获得社会平均利润,不可以获得超额利润,更不可以长期获得超额利润。否则,将引导社会资源的非有效配置。

中国的房地产业,就好像唐僧肉一样,人人都想吃。司马迁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大家蜂拥而至,只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房地产业存在着非常丰厚的超额利润。

数字最能说明问题。中国2009年胡润榜前十大富豪,8人从事房地产。受宏观调控紧缩影响,2010年十大富豪有2人以房地产为主业,但所谓瘦死骆驼比马大,房地产业仍是创富行业,行业前五十位富豪平均财富远远高于其他行业,是排名第二位行业平均财富的2倍。反观西方国家,从2011年3月《福布斯》杂志的全球富豪排行榜看,排名前十的没有一个是从事房地产业的。

尽管人们对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超额利润一直颇有微词,但由于房价上涨,虽然这对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者并无太大的实际意义,但其在心理上觉得自己比以前富有,因此也能听之任之。当房价下跌,人们的心理上觉得自己比以前贫穷,已经得到房屋的人虽然心里不满,但也无可奈何。对刚付定金或房款,但还未得到房子的人而言,其在心理上的损失感会更加强烈,因为他们没有得到任何购房的好处,却已经为之付出更多成本,所以会更有能力和冲动采取行动,推动房地产价格的理性回归。

可以看到,既然业主维权的基础是中国房地产定价机制的不合理与政府监管的缺位,在政府持续的宏观调控与房地产商资金面日趋紧张的现状下,作为房地产市场重要一员的业主的维权行动一定会对房价造成影响。有人认为,业主要求房地产商补偿下跌差价,是否会绑架房地产市场,阻止价格下跌?事实上,要求补偿差价对开发商而言,是一种惩罚性的措施,必将迫使其不再敢于将价格定得过高,对其他开发商也会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而这种作用恰恰只能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价格下跌时,业主才有可能做到,因为此时正处于量变到质变拐点的关键时期,业主的维权行为无疑将有利于降低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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