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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征房产税 国税总局称地方无权自行决定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5-14 10:33

[摘要] 日前有报道称,上海市正加紧制订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昨日表示,房产税的修改必须要得到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授权,现有房产税条例的规定也仅仅限制在特定范围内,地方不能自行决定税率和纳税范围。

日前有报道称,上海市正加紧制订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昨日表示,房产税的修改必须要得到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授权,现有房产税条例的规定也仅仅限制在特定范围内,地方不能自行决定税率和纳税范围。

在今年地方召开“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府对楼市的担心较其他地方政府更为明显。当时,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说,“遏制炒房有办法,难点在于下决心”,这被市场解读为物业税开征的先兆。

在新版国十条下发之后,北京、深圳、广州相继出台后落地政策,但均是在新版国十条基础上的细化,均未提及受社会关注度很高的物业税。在这样的背景下,楼价的上海成为焦点中的焦点。业界认为,此次楼市调控效果如何,关键要看上海的表现。

日前有报道称,上海楼市调控最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房产税概念,初步草案将家庭人均面积作为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0.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

业内人士指出,从这样的设计来看,这一方案很可能已经获批。但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恒表示,中央各部委并未发布任何关于房产税的法规,“即使有消息,也应该由中央发布而非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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